就业见习,是政府为了提高青年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选择优质用人单位提供实践训练岗位,对有意愿的青年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准备活动。
见习政策: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贴额度。见习留用率达到50%的可给予适当提高,国家级和省级见习示范基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政府补贴部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当地政府可给予补贴。
具体条件和补贴标准各市不同,请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杭州 0571-86857691,0571-88853618,0571-87916062,0571-87916063
宁波 0574-89583257
温州 0577-89090323
湖州 0572-2021217
嘉兴 0573-82228910
绍兴 0575-85224996
金华 0579-82366875
衢州 0570-3086759
舟山 0580-2024661
丽水 0578-2106277
台州 0576-88209238
参与流程:用人单位需先进行见习基地认定,通过后进行见习岗位认定,对安排人员进行见习人员备案,见习结束后,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就业见习岗位认定→见习人员备案→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青年查询见习岗位,可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浙就业”专区查询。